結婚證丟了一本可以辦理
離婚嗎結婚證丟了一本可以先補辦結婚證再進行
離婚登記。按照法律的規定,雙方
離婚需要注銷結婚證才能從法律上解除夫妻關系。所以,如果如果結婚證丟失了一本,可以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后再
離婚。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五十五條規定: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根據該條規定,遺失、損毀結婚證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二、協議
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夫妻雙方自愿
離婚的,在達成一致的
離婚協議后,根據《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其程序如下: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
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
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3、批準。對于符合《民法典》規定雙方自愿
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
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
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由于我國的
離婚方式分為了兩種,通過不同的方式解除夫妻關系,要求當事人提供的證件、材料不同。其中協議
離婚需要雙方的結婚證,因此要是一方的丟失了,就需要先補辦。但要是訴訟
離婚的話,有一方的結婚證就能證明雙方的婚姻關系,因而也不需要補辦了,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