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
離婚?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重婚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犯了重婚罪后一方想
離婚的,另一方不想
離婚的,想
起訴離婚的一方可以
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后法院一般是會判決
離婚的。重婚罪不需要
離婚就能報案,重婚罪既是自訴案件,也可以轉化為公訴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訴情況下,其他公民向檢察機關控告才轉為公訴案件。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
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
離婚訴訟;
2、訴訟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
起訴訟
離婚;
3、訴訟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
起訴訟
離婚;
4、訴訟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
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
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
房產、
股票、債券等);
綜上所述,重婚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夫妻一方發現配偶出軌重婚,證據充分的話,可以去法院提請刑事自訴。告重婚罪并不意味著一定
離婚,重婚者面臨刑事責任是兩年以下徒刑,作為受害人自己可以確定是否
離婚,如果提出
離婚訴求,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離婚損害賠償。重婚在婚姻法中是法定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