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
保全的擔保費怎么算?1、如果僅
保全10000元,
保全費120元。具體是這樣計算的: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
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2、訴前財產
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訴訟財產
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4、
執行財產
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辦理了訴前財產擔保或訴訟財產擔保的同一標的不再收取
執行財產擔保費)。5、擔保優惠對于弱勢群體申請的訴訟
保全,經人民法院認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賠償案件)由擔保公司為申請人提供無償擔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經人民法院審查,可給予20-40%的優惠。二、訴訟
保全擔保收費由誰支付財產
保全除了提供相應的擔保外,是要根據
保全財產的申請數額收取一定的費用的,而財產
保全的費用通常會由敗訴方承擔,但也和訴訟費用一樣,是必須由申請方先行墊付的。如果訴前申請財產
保全,還要看各地法院的實踐運作,審查比較嚴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進行這樣的操作。而會將
起訴狀和
保全申請一并移送審判庭有審判員具體操作
保全事宜。訴訟費用和
保全費用一樣,通常由原告(申請人)墊付,但是判決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敗訴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過申請
執行索回墊付的費用。三、財產
保全程序依據現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財產
保全的,應當提供擔保。1、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訴前財產
保全申請后,應當按照訴前財產
保全標的金額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
管轄和專屬
管轄的規定,決定采取訴前財產
保全措施。2、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請人的
起訴后,發現所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
管轄的,應當將案件和財產
保全申請費一并移送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3、案件移送后,訴前財產
保全裁定繼續有效。因
執行訴前財產
保全裁定而實際支出的費用,應由受訴人民法院在申請費中返還給作出訴前財產
保全的人民法院。綜上所述,訴前財產
保全在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數額按照1%繳納財產
保全擔保費,財產
保全數額超過10萬元部分,按照0.5%繳納財產
保全擔保費,對于弱勢群體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賠償案件,擔保公司應當提供無償擔保,對于有經濟困難的民商案件,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優惠20-40%,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財產
保全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