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解除商品房買賣
合同 一、怎樣解除商品房買賣
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要從實體上特別規(guī)定了解除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事由,對其解除程序則應根據(jù)我國
合同法的規(guī)定處理。
根據(jù)《
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主張解除
合同,應當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對方,商品房買賣
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
合同的效力。
可見,行使商品房買賣
合同解除權的一方應該履行通知的程序。沒有通知的,法院應該行使釋明權,要求主張解除的一方及時向?qū)Ψ酵ㄖ獬栴}是,通知已經(jīng)送達,但對方一旦提出異議之訴,主張
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對于
合同解除的效力便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須由法院裁判。
作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訴訟實踐中,應該圍繞上述法律規(guī)定所列舉的情形來審查主張解除
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從而確認解除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效力。
二、商品房買賣
合同怎樣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五條對開發(fā)商遲延交付房屋或買房人遲延支付房款的情形下解除
合同的期限作出了特別規(guī)定。在上述遲延履行的情形下,經(jīng)催告后
違約當事人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nèi)仍不履行,另一方當事人才享有
合同解除權。而且,當事人享有解除權后在一定期限內(nèi)不行使,則會喪失解除
合同的權利:如果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jīng)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nèi)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在這還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對于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當事人來說,要保留好催告對方的通知手續(xù),在三個月內(nèi)對方仍不履行的,另一方便可以解除
合同了。如果您對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解除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yè)的淄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