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從家里到公司,中間這段路途也是有可能發生
交通事故的。但此時,上班途中發生
交通事故算工傷嗎?若算的話,則就可以要求獲得相應的
工傷賠償。關于這個問題,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上班途中發生
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注意:
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會而發生
交通事故則不被認定工傷。
其次,
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因此,勞動者因自身主觀原因如無證駕駛、駕駛無證車輛以及酒后駕駛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認定為違法行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
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
由此可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二、溫馨提示:
如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并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1年之內起,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包括事發時間、地點、原因及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
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按照我國的規定,要想判定上班途中發生
交通事故算工傷嗎,就需要看實際
交通事故的情況是怎樣的,若職工負的是次要責任或無責任的話,那么此時多半就會被認定為工傷,然后受傷職工就可以要求進行相應的
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