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
違約金的性質是什么?
合同約定
違約金的性質: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jù)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違約金作為一種民事責任方式,按發(fā)生原因的不同分為約定
違約金和法定
違約金;按性質可分為補償性
違約金和懲罰性
違約金。
1、如何區(qū)分補償性
違約金和懲罰性
違約金?債權人在主張懲罰性
違約金時,可同時請求繼續(xù)履行或損害賠償,而若主張補償性
違約金時,失去上述兩種請求權。這是因為懲罰性
違約金是
合同約定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時支付的作為懲罰的一筆金額,而補償性
違約金是雙方預先估計的損害賠償總額。
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jù)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違約金作為一種民事責任方式,按發(fā)生原因的不同分為約定
違約金和法定
違約金;按性質可分為補償性
違約金和懲罰性
違約金。但是其性質是如何認定的呢?
1、如何區(qū)分補償性
違約金和懲罰性
違約金?債權人在主張懲罰性
違約金時,可同時請求繼續(xù)履行或損害賠償,而若主張補償性
違約金時,失去上述兩種請求權。這是因為懲罰性
違約金是
合同約定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時支付的作為懲罰的一筆金額,而補償性
違約金是雙方預先估計的損害賠償總額。
由此可見,對于
合同約定
違約金的性質,我們要區(qū)分
合同違約金所包含的不同的類型,并且要把所有的有可能
違約的每一條都詳細區(qū)分出來,以達到自己本身的合法利益以及在發(fā)生
合同違約的時候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