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
合同是否過錯? 一、什么是
合同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當事人違反
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依法成立的
合同,對當事人民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
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就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
二、
違約責任
合同是否過錯
當事人在什么情況下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涉及
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問題。歸責原則,是確定沒有履行
合同義務的當事人是否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的規則,有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履行
合同是否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應當以其是否有主觀上的過錯為根據。即有過錯就承擔責任,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只要
違約就應當承擔責任,而不必首先去考證他是否有過錯,除非他能夠舉證有法定的免責事由。也就是說只要守約方舉證對方有
違約行為即可,對方如欲免責,只舉證自己無過錯仍不能免責,還需找出法定免責事由。
1、無過錯責任
合同法原則上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在一些特定情況下采用過錯責任原則。首先,當事人不履行
合同義務的,即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原則上不考慮其是否有過錯。這有利于促使當事人認真履行
合同義務,有利于促使守約方的利益。其次,并不是說當事人對一切不履行
合同的行為都要承擔責任。有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的,可免于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
2、過錯責任
過錯責任,是指由于當事人主觀上的故意或者過失而引起的
違約責任。在發生
違約事實的情況下,只有當事人有過錯,才能承擔
違約責任,否則,將不承擔
違約責任。過錯責任原則包含下列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
違約責任由有過錯的當事人承擔
一方
合同當事人有過錯的,由該方自己承擔;雙方都有過錯的,由雙方分別承擔。例如,在來料加工
合同中,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要求,要承擔
違約責任。承攬人本應按
合同規定對來料先行檢驗合格后,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攬人沒有對定作人提供的來料進行檢驗,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制成質量次的成品。在這種情況下,承攬人也要承擔
違約責任。
(二)無過錯的
違約行為,可依法減免責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
違約)
以上為您解決了
違約責任
合同是否過錯,您可以了解一下相關內容。總而言之,有的
違約方是由于故意引起的就具有過錯責任。根據我國
合同法的規定,一般會采用無過錯責任的,不能繼續履行
合同或不能履行
合同都需要承擔
違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