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答辯狀向哪個法院提交 一、
上訴答辯狀向哪個法院提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的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
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
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
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
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收到
上訴狀的十五天之內向區法院提交答辯狀,由它報送二審法院。
二、答辯狀什么時候寫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
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三、二審答辯狀注意事項
1、制作一審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
起訴狀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起訴狀中的內容存在明顯錯誤的,可以針鋒相對,直接指出并予以反駁;沒有明顯錯誤的,可以根據被告的觀點進行立論。
2、制作二審民事答辯狀時,內容要全面
由于
上訴人的
上訴不僅針對被
上訴人,往往也會針對一審判決,因此,在進行二審答辯時,不僅要對
上訴人提出的
上訴事實和理由作出反駁和辯解,還要對一審判決的程序是否合法、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和準確、采信的證據是否符合證據規則的要求等方面作出適當的回應。
3、答辯狀寫作規則
無論是一審答辯狀還是二審答辯狀,在寫作時都要做到內容簡短、精練,不要長篇大論,不要對原告或者
上訴人及其代理人進行人身攻擊,切忌受委托人的影響而感情用事。有些時候,可能由于接受委托的時間較短,準備時間不足而造成對案件事實不甚熟悉或者情況不明的被動局面。在這種情況下,答辯的內容可以圍繞訴訟主體是否適格、
管轄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訴訟請求或者
上訴請求是否合法、合理等不涉及案件事實的次要方面進行,以免由于在情況不明時倉促涉及事實而構成自認。
4、按時提交答辯狀
在律師的執業實踐中,經常有律師主張在答辯期內不提交答辯狀,以免對方當事人事先摸清委托人的底牌再重新組織證據或者變換訴訟策略。本人認為,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固然可以達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但是,它不僅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原則,還在一定程度上貶損了律師形象,歪曲了訴訟在解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的作用,不應當提倡。
上述內容回答了
上訴答辯狀向哪個法院提交的問題。
上訴程序是非常嚴格的,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出
上訴,上一級法院才會受理
上訴申請。一份完整的答辯狀也是
上訴成功的保障,積極的應對
上訴也是勝訴的積極條件,有準備,證據才會充分,才能說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