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
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簽署
合同的時候,總會增加一條風險條款“
違約金”以便約束交易雙方的行為,這是為了保障守約方的權利,體現
合同的公平性。然而對于
違約金的約定有沒有一個標準呢?
合同違約金約定的上限到底是多少呢?
違約金有沒有上限呢?在下文中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相關介紹。
一、
合同約定
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法律沒有具體規定
合同違約金上限,
合同違約金以當事人約定為主,可以約定具體數額,也可以約定計算方法,如果約定的
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當事人可以請求予以減少或增加。如果是定金
合同,約定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
合同標的額的20%。
法律規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
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
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
合同違約金怎么算?
1、
違約金約定注意事項
1)依據
合同總額或其它一定數額為基準,確定一定的比例作為
違約金;
2)依據對方逾期履行義務的時間,按照定期固定數額或比例的方式來連續計算
違約金。
2、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實踐中,經常會出現約定高額
違約金的情況,或按照
合同約定的
違約金計算方式計算出天價
違約金甚至會出現
違約金高于
合同本金的情況。
如果
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
違約方可以要求法院適當降低
違約金支付比例,增加
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3、
違約金過分低于造成的損失
如果由于
違約金的約定比例過低,導致無法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時候,守約方也可以要求提高
違約金的數額,或單獨提出要求賠償損失。
4、法院判決增加或減少
違約金的法律原則
由于
違約金增減與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具有很大關系,因此,法律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
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
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依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5、
違約時定金的雙倍返還或不予返還
除
違約金外,往往在
合同中還會約定一定數額的定金(不高于
合同總價的20%)。
如果對方出現了
違約,守約方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定金責任,按照法律規定
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
違約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
違約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相對
違約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簽約時一般都已經實際支付,因此,以定金罰則來追究對方
違約責任,數額明確、簡便易行,相對于
違約金具有相對的優勢和便利。
由此可見,
合同違約金的基準是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另一方面為了體現
違約金的懲罰性,當然如果守約方的損失很高,那就是天價
違約金啦。我們提醒
違約金條款的存在既是保護守約方的權利,也是約束雙方行為的條款,您務必重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