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快速發展的今天,交通工具也越來越便利,同樣的,
交通事故的發生也越來越頻繁。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在
交通事故發生以后,交通警察給當事人的一份書面證明,包括對于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的定量評估的書面材料。但有的時候,當事人會沒收到這份書面材料,今天我們就來和您說說“沒有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該怎么辦”的問題。
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包含了哪些內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
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道路
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道路
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道路
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當事人導致道路
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作出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二、沒有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辦?
根據國務院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列》第39條的規定公路是指經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城鄉間、鄉間能行駛的公共道路,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列》第2條的規定本條列所稱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從這兩部行政法規中可以看出,鄉鎮公路是應當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范疇的,公安機關以其不屬于道路而不作責任認定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當事人完全可以就公安機關涉嫌不作為的行為向法院
起訴。
沒有
交通事故責任書的時候受害者也可以向肇事者主張相應的賠償,今天給您詳細講述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具體內容有哪些,也教了您沒有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候應該怎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