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沒有約定
違約金
起訴可以要求嗎? 一、
合同沒有約定
違約金
起訴可以要求嗎
合同未約定
違約金,也可以主張
違約金。
《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
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
合同一方訂立
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之規定。
損失賠償不是必然要約定的,如
合同中未約定損失賠償,但
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仍應當賠償。
二、
合同違約金上限
根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
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以體現
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于
違約金的最高限度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
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相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相信您通過以上內容對
合同沒有約定
違約金
起訴可以要求嗎這個問題有了答案了。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可以得知,就算
合同中沒有對
違約金進行約定,但如果一方出現了
違約的行為,另一方依然可以
上訴至法院請求裁定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