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撤訴后多久能
起訴 一、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
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為
離婚訴訟。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
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
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二、
離婚撤訴后多久能
起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
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
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七)判決不準
離婚和調解和好的
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不予受理?!焙妥罡呷嗣穹ㄔ骸蛾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訴法若干問題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
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的規定可知,“判決不準
離婚和調解和好的
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和按撤訴處理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
起訴的,不予受理”,這條法律制定的初衷是基于維持家庭的和諧穩定和培養夫妻感情的,同時也是對那些視
離婚為兒戲的人的一種限制。但這個規定也不是對
離婚撤訴后所有案件都要求這樣處理的,對
離婚撤訴后出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是不受六個月限制的。
上文就是“
離婚撤訴后多久能
起訴”的回答。綜上所述,
離婚案件在撤訴后是可以再
起訴的,但是對已經調解好的
離婚案件如果沒有新情況且在六個月之內是不會受理的,當然如果有新理由等是會被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