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是否有效和
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斷標準不同: 1、判斷
合同是否有效的標準: A.主體適格:當事人在訂立
合同時是否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B.
合同內容合理合法:
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 C.當事人意思不存在瑕疵,即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無效
合同是自始無效
合同 2、判斷
合同是否生效的標準:
合同是否已經符合法定或者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 A.通常情形,有效
合同(依法成立的
合同)在成立同時生效; B.特殊情況下,自生效條件手續履行完畢時
合同方能生效。 【南京律師熱線84110110提示】
①生效
合同一定是有效
合同,有效
合同還不能是效力待定
合同和可撤銷、可變更
合同。 ②當事人可以設定
合同生效條件;但不能以任何形式約定
合同有效條件或者變更
合同有效條件。
二、
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不同: 1、
合同缺少有效要件的法律后果:無效
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或者可變更可撤銷
合同; 2、
合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僅僅
合同未生效。 【南京律師熱線84110110提示】 ①
合同有效是指
合同符合法律價值評價標準,有效
合同不一定是生效的
合同;
②
合同生效是指產生
合同法律約束力的有效
合同,生效
合同一定是有效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