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受害者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證據
保全意識不斷增強,使申請
交通事故訴前財產
保全數量迅猛上升。而且訴前財產
保全措施,使得一些簡單糾紛可以不經過訴訟在立案環節就得以調解。當發生車禍后,這個
交通事故財產
保全怎么申請呢?以下是針對這個問題的具體解答。
一、
交通事故財產
保全怎么申請
當事人發生
交通事故,如果對方避而不見,或者干脆逃逸,那么在
起訴到法院之前,受害方當事人要先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
保全,以請求法院在訴訟之前控制肇事車輛。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訴訟風險,使傷者的治療費用、受損財產的賠償得到保障,大大減少肇事責任方下落不明、變賣車輛、逃避賠償的可能。
采取了訴前財產
保全之后,受害方當事人會由被動變為主動,比如,一些從事營運的肇事車輛一旦被法院采取了
保全措施,營運肯定受到影響,肇事方就會變得很積極,而不是拖、賴,以求盡快解決;
對于肇事的外地車,如果不進行訴前
保全,交警部門在對車輛進行扣押10日后就必須放車,這樣很可能造成肇事司機逃跑,對案件的審理和
執行都不利。而采取訴前
保全措施,查封肇事車輛后,被告往往主動找到法院要求調解,這樣不僅使傷者得到及時救治,同時還能夠讓肇事者及時取回車輛,盡量挽回損失;
對于一些政府公務用車肇事,一旦被采取
保全措施,肇事方考慮到會給用車帶來不便,在解決糾紛時,也非常積極。
二、申請
交通事故財產
保全需要的材料
訴前財產
保全要向事故車輛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請訴前
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訴前財產
保全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請人與受害人的關系證明;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事故車輛的權屬證明;
5、《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6、等值的擔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財產作為擔保要求他人寫的擔保書。
應注意的是,
交通事故當事人申請訴前財產
保全要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提出,要向法院提供申請書一份;事故車輛行駛證復印件,事故駕駛員駕駛證復印件各一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還要提供擔保并交納
保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