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操作方法4--同業競爭
改制過程中,為了防止控股股東與改制的公司在同類產品和同等服務上產生競爭,必須明確產品是否構成同業競爭,必須在產品的功能(產品的功能上加以區別,逐步縮小市場范圍)、銷售范圍(產品的銷售范圍加以區別,公司與控股股東盡可能不搶占同一個市場)和時間上加以限制,以防止公司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同類產品競爭或同等服務。
為了防止同業競爭,企業改制時應當在資產重組的過程中要注意資產的完整性,將產、供、銷都裝進去。最好控股股東做出承諾,將來不實施同業競爭的行為。或者將產生同業競爭的資產收購,重新裝入改制公司,如果資產的質量不好,則轉讓出去,采取這樣的措施的目的就是消滅同業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