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包括:
商標、商譽;
專利技術;非
專利技術;工業產權。
2.處置:
(1)
商標商譽的處置:本企業改制,不作價入股(已體現在本企業凈資產中了);向其他企業投入,評估作價入股;為輔業企業無償使用一段時間,2-3年,逐步轉為有償使用(租賃、作價入股),或者待輔業企業創造新的
商標商譽時退出。
(2)其他
知識產權:成熟型的
知識產權一般不作價入股;成長型的
知識產權可以適當作價入股;新增的
知識產權可以作價入股;新購買的
知識產權可以作價入股。
(3)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比例≤20%;高新技術無形資產作價入股比例≤35%;無形資產作價入股反向性。作價入股比例不是越大越好:評估值大、作價入股股份大;公司股本大,公司稅后利潤小;公司發行新股,價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