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事
拘留后,辯護律師會根據會見的情況,根據法律理由和事實理由,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審查決定是否同意取保。如果公安機關同意取保,繳納保證金后,辦理
取保候審手續;如果不同意
取保候審申請,會轉為
逮捕或者監視居住。
按照刑法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當然,以上法律規定比較原則化, 根據司法實踐探索,認為:辦案單位是否同意
取保候審,其實還掌握著另一套沒有成文規定的標準,實踐中,除具備以上兩條規定之外,還具備以下條件的,更容易辦理
取保候審: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對于暴力犯罪而言,盜竊、搶奪、詐騙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辦理
取保候審時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三)存在重大疾病,嚴重危及生命健康的;
(四)懷孕的婦女;
(五)認罪的。如果不認罪,一般很難
取保候審。
(六)財產案件,退贓,積極交納罰金的。
(七)人身損害案件,積極賠償被害人,并爭取到被害人諒解的。
當然,以上條件也不是通用和萬能的,實踐中,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作出應變,具體情況建議和專業律師詳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