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通過對大量
交通事故分析后,發現酒后駕駛已經成為導致嚴重
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對此,我國刑法修訂案將醉酒駕駛列為危險駕駛罪,那么新刑法酒駕的相關規定有哪些?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帶您了解下相關知識。一、最新刑法修訂案對醉酒駕駛有何規定?1、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
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4、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
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5、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6、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醉酒駕駛最高可面臨多久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發現醉酒駕駛者,將對其進行刑事拘役,醉駕者一旦被查實,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醉酒駕駛、飆車等行為將以危險駕駛罪入刑。針對《刑法修正案(八)》實施,最高檢、最高法發布《關于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以下簡稱《規定》)提及上述內容。《規定》補充、修改了10項罪名,其中醉酒駕駛、飆車以“危險駕駛罪”入刑。對于醉駕行為,《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同時,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綜上所述,酒駕分為兩種情況,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目前新刑法酒駕的規定主要針對的是醉酒駕駛,對于醉酒駕駛的車主,最高面臨拘役半年的刑罰,并且要繳納一定的罰金。在這里我們提醒各位司機朋友,一定要牢記這句話,“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