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國目前的法規和政策是不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買賣的,除非是同一集體組織的村民之間相互轉賣房屋。因此,農村房屋買賣會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那么我們該如何避免買農村房屋的風險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如何避免買農村房屋的風險
(一)農村房屋權屬實際中存在以下三種情況:既有
房產證又有宅基地使用證;沒有
房產證僅有宅基地使用證;既沒有
房產證又沒有宅基地使用證。基于以上三種情況,存在以下風險: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加強對農民集體土地的轉讓管理,嚴禁非法占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對符合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鄉鎮企業,因發生破產、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權必須轉移的,應當嚴格依法辦理審批手續。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
房產證。
根據以上規定,結合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村房屋買賣
合同可能因與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相抵觸而導致無效。實踐中,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對于相同的事實作出的判決大相徑庭。
2、全國各地的
房產管理部門,對于農村房屋買賣的過戶手續的辦理,做法也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辦理過戶手續,有的地方不予辦理。如不辦理過戶手續,則買受人在法律上不能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這將帶來極大的風險和麻煩。
(二)針對以上風險,主要有如下的對策:
1、對于上述第2、3種情況下的房屋,堅決不予購買。
2、對于第一種情況下的房屋,在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前,先到當地的
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咨詢,如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則將風險降到了最低。
3、另外,買房時,最好經過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同意,這將在以后減少你的風險和麻煩。
二、如何規避買農村房屋的風險
實踐中,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過期的證書、或者是超過證書規定面積私下加建的,這些都屬于違法
建筑。如果是違法
建筑,這種風險非常大,可能被強制拆除,將來
拆遷,政府也可能不給予補償。如果該房屋能夠辦理
房產證書(綠本),表明政府對產權人的權利是認可的,一般不會是違法
建筑。為了避免這種風險,建議在買房時審查該房屋是否有
房產證。
另外,即使買房人簽了購房
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實際搬遷進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國土局的作法,這種
房產不能辦理
房產過戶手續。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由于農民房沒法過戶,因此,即使買方一直在居住,但這個
房產其實一直是原建房人的
房產。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買房人是本地集體組織戶口的村民,可以認定
合同有效;如果買房人是城鎮戶口居民或者非當地戶口的村民的一般認定
合同無效。因此,在賣農村房屋時,還要考慮到這方面的風險。
由于土地制度屬于世界上最為復雜的制度,且我國目前關于農村房屋買賣缺乏明確系統的法律規定,因此買農村房屋存在著極大的法律風險,這種風險難以評估。鑒于這些復雜的情況,建議您在買農村房屋時,最好是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出謀劃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