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倒閉老板跑了能拿到補償金嗎 一、企業倒閉老板跑了能拿到補償金嗎
《勞動
合同法》中有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勞動
合同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即便公司破產了也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補償金,否則勞動者可以申請
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
起訴訟。
《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
合同終止:……(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終止勞動
合同的。”
二、要求經濟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申請
勞動仲裁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113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破產人應當先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
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
保險、基本
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
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
保險、基本
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
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公司的破產肯定將在法院受理,員工的債務是第一順序的賠償對象,所以應該與您一起,直接到法院申請參與訴訟,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資,唯有此路可以維護你們的合法權益。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請破產,依據《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被拖欠工資或其他費用的員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由此可見,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勞動者與企業簽訂的勞動
合同自行到期終止,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等規定,要求企業支付終止勞動
合同經濟補償金。
以上就是我們對企業倒閉老板跑了能拿到補償金嗎這個問題為您進行的解答。綜上所述,我們得知當企業倒閉,老板跑了,我們依然可以拿到補償金。我們的做法是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我們還可以申請
勞動仲裁,對企業進行破產清算,最后獲得勞動者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