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車子越來越泛濫的年代,
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成為了家常便飯,伴隨著
交通事故的產(chǎn)生的就是對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了。如果當事人一方甚至雙方對于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不服呢?這時候有的人可能就想到了對這個認定申請復議,那么對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復議嗎?
一、
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如何認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jīng)過調(diào)查后,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
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xiàn)場變動、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
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
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
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
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對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復議嗎?
對于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是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對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以申請上級機關行政復議。一些法院還受理對此不服的行政訴訟。但是現(xiàn)在,交警的事故認定書只是民事訴訟的證據(jù)的一種。在當事人共同申請的交警調(diào)解中認定書是當然的依據(jù);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交警的認定書只是比較重要的證據(jù),已經(jīng)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jù)。法院根據(jù)當事人各方舉證證明的事實,完全可能依據(jù)不同的責任分擔比例作出判決。當事人對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可以申請復議。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
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
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三、對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該怎么辦呢?
1,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
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
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nèi),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果。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因
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
交通事故的證據(jù),在人民法院審理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zhì)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看過上面的闡述,相信您對“對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復議嗎”這個問題有了一份答案。很明顯是不可以的,因為對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現(xiàn)在僅僅是民事訴訟的一種證據(jù),并非法院作出的裁定或者判決,是沒有辦法申請復議這一程序的。但我們?nèi)钥梢酝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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