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務
合同違約責任怎么認定
我們經常提到的
合同一般都是雙務
合同,即雙方同時承擔義務同時享受權利,一方
違約時,要承擔
違約責任,要對守約方作出經濟賠償。還有一種
合同是單務
合同,那么單務
合同違約責任又是怎樣的呢,為你解答。
在單務
合同中,因主要由一方承擔義務,如果他已履行了部分義務同時也違反了
合同義務,則無權要求對方對待履行或返還財產。在單務
合同中,不存在雙務
合同中的風險負擔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
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二十九條
有償的委托
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
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單務
合同是指只有一方當事人承擔給付義務的
合同。在單務
合同中,當事人雙方不存在對待給付關系,一方僅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另一方則相反。單務
合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只有單方承擔義務的情況,如在借用
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負有按約定使用并按期返還借用物的義務,出借人不負
合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一方承擔
合同的主要義務,另一方只承擔附屬義務,雙方的義務不存在對待給付關系。
例如,
合同法允許贈與附義務,但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與對方的附屬義務之間不存在對價關系,因而贈與
合同仍屬于單務
合同。如贈與、無息借貸
合同、無償保管
合同等為典型的單務
合同。 無償委托、無償保管、附義務之贈與、使用借貸、自然人間的借款
合同等都是單務
合同。
以上是關于單務
合同違約責任是怎樣的回答,從上述分析可知,單務
合同違約并不需要像雙務
合同那樣承擔
違約風險,不履行
合同或者違反
合同義務的結果也不同,履行義務的一方如果違反
合同是不能要求對方返還財產的,也無權要求對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