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
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商鋪租賃
合同違約金的數額應是多少?
我國法律并沒有對商鋪租賃
合同違約金的數額做任何規定,
違約金的數額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所以,商鋪租賃
合同違約金的數額應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協商。
對于
違約金,
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另外,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所以,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二、
違約金的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
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
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
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
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
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
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
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
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
違約金額、或者當
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綜上所述,商鋪
合同也是
合同的一種,商鋪
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其中規定了
違約金最高比例不得超過30%,如果
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人民法院在受理此類糾紛案件的時候會給予相應調整,直至
違約金比例回歸正常標準。這里的參考依據就是
合同違約帶來的實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