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因打架斗毆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情并不少見。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為了取證需要,通常會給受害人進行人身傷害司法鑒定。那么司法鑒定結果重傷害能
拘留嗎?針對這個問題,我們簡單和您談一談。
一、司法鑒定結果重傷害能
拘留嗎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
拘留的人,認為需要
逮捕的,應當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
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
逮捕或者不批準
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
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
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
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對于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犯罪嫌疑人,會被
拘留多久?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法定刑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
拘留一般不超過14天,最長不超過37天,批捕后一般會羈押到法院判決。
三、故意傷害罪的
量刑標準是什么?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里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
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
量刑;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
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
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63條定罪
量刑。通過閱讀,我們可以了解到司法鑒定結果重傷害能
拘留嗎的相關知識。公安機關鎖定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受害人司法鑒定結果是重傷,那么應該
起訴,由法院來解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
拘留審訊。在
拘留期內,公安機關要盡快收集證據材料,能夠加快破案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