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當聽到或了解到親人朋友被刑事
拘留的消息后,不要驚慌,先要盡力搞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哪個公安和檢察機關抓捕的、關在那個
看守所。至于如何了解罪名、關押地點,可以到經辦偵查機關詢問主辦警官。
其次,了解到基本情況后或者無法了解相關情況的,盡快聘請律師介入,律師可以幫助您了解涉嫌罪名、可以去
看守所會見被關押的親人朋友,詢問口供情況、盡快更多的了解案件情況。建議此時不要與律師簽定全程刑事代理
合同,只簽定律師會見
合同,以便在了解更多情況后,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有更廣的選擇律師的空間。當然,也可根據自身條件來選擇法律援助還是自己聘請律師。
再次,與會見后的律師面談,律師會依據案件情況和自身實務經驗幫您分析罪名是否成立、罪名成立的將會判處什么刑罰,在耐心聽取律師對該罪情況的分析后,提出自己的想法,此時一般都能判斷出該律師是否專業、是否可以幫助自己,是否可以讓自己的親人朋友提前釋放、或
取保候審、判處更短的刑期,然后再決定是否簽定刑事全程代理
合同或另行聘請其他更有能力的律師。此后,律師應當查閱復制案卷材料,多次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調查取證、申訴控告、起草并發出律師意見或辯護意見。判決后如不服,還要幫助寫
上訴狀以及其他工作。
委托律師所需要提供資料:
家屬(最好是直系親屬)代為聘請的,辦理委托手續時,需要提供戶口本、委托人身份證的復印件;如果委托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戶口不在一起,則要提供公安機關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親屬關系證明,若家屬為配偶,則需要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