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保險 ,即機動車輛
保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
保險。
汽車
保險為不定值
保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基本險包括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附加險包括全車盜搶險、車上責任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其中第三者責任險是強制性險種。
第三者責任險 負責
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第三者責任險為國家規定的必
保險種。
車輛損失險 負責賠償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車輛自身的損失。 這是車輛
保險中最主要的險種。不保,車輛碰撞后的修理費用得全部由自已承擔。
全車盜搶險 負責賠償
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其間由于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車輛丟失后可從
保險公司得到車輛實際價值的 80%的賠償。若被
保險人缺少車鑰匙,則只能得到75%的賠償。
車上責任險 負責
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車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其中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就是過去的司機乘客意外傷害
保險。
無過失責任險 投保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與非機動車輛、行人發生
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傷亡和直接財產損毀,
保險車輛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
保險人拒絕賠償未果,對被
保險人已經支付給對方而無法追回的費用,
保險公司按《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出險當地的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標準在
保險單所載明的本
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均實行 20%的絕對免賠率。
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 承擔
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所載貨物從車上掉下來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而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賠償責任在
保險單所載明的
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每次賠償均實行 20%的絕對免賠率。
玻璃單獨破碎險 車輛在停放或使用過程中,其他部分沒有損壞,僅風擋玻璃單獨破碎,風擋玻璃的損失由
保險公司賠償。
車輛停駛損失險
保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范圍內的
保險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車輛停駛而產生的損失,
保險公司按規定進行以下賠償:
(1)部分損失的,
保險人在雙方約定的修復時間內按
保險單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竣工之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賠償;
(2)全車損毀的,按
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計算賠償;
(3)在
保險期限內,上述賠款累計計算,最高以
保險單約定的賠償天數為限。 本
保險的最高約定賠償天數為90天,且車輛停駛損失險最大的特點是費率很高,達10%。
自燃損失險 對
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給車輛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范圍內的
保險事故,造成車上新增設備的直接損毀,由
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未投保本險種,新增加的設備的損失
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不計免賠特約險 只有在同時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本
保險。辦理了本項特約
保險的機動車輛發生
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其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內按基本險條款規定計算的免賠金額,
保險人負責賠償。也就是說,辦了本
保險后,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方面的損失,全部由
保險公司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