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勞動爭議先仲裁?一、勞動爭議先仲裁
1、勞動爭議需要先仲裁后訴訟。
2、根據法律規定,對于勞動爭議糾紛,應當先申請
勞動仲裁,對
勞動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
起訴。
勞動仲裁是到法院
起訴的必經程序。
3、《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二、受理范圍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
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
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
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仲裁時效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該仲裁時效可中止、中斷;
3、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綜上所述,可以了解到勞動爭議仲裁的受理范圍以及時效,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都是先仲裁后申訴,所以這就是為什么勞動爭議先仲裁的原因,因為
勞動仲裁是有時間的限制的,因此發生勞動爭議一定要及時積極的維權,發生勞動爭議,要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擴大擴展矛盾,應該積極解決眼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