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其家屬注意6種情況不屬于
醫療事故:
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
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
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者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醫療事故鑒定的受理部門
(一)本市受理
醫療事故鑒定的有:市、縣級市、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鑒定委員會)。
(二)市、縣級市鑒定委員會負責受理轄區內
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鑒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級衛生局醫政部門承擔。
(三)市鑒定委員會負責受理對縣級市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不服而要求重新鑒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圍內
醫療機構
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鑒定,其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局醫政處承擔。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程序及時限
(一)病員家屬要求追究
醫療責任時,首先向
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
醫療事故鑒定的書面申請,由
醫療單位
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并出具書面結論。
(二)病員或其家屬對
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
醫療事故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