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
交通事故之后,賠付的問題,一直以來是一個比較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我們在進行解決的時候,也是要遵守法律法規來進行。那么,
交通事故責任方失蹤怎么辦呢?發生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需要怎么賠付呢?下面,我們會為您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一、
交通事故責任方失蹤怎么辦
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
1、當事人
起訴,首先應提交
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
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
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
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
交通事故責任
保險公司怎么辦
根據 《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例》規定,對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
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
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
合同。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
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
保險公司在實際操作中,對雙方的賠償一般
執行一次性賠償原則,需要被
保險人提供雙方的三證一單: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交強險
保險單(被
保險人);還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交通事故處理協議書》;發生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還需要提供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
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保險公司根據材料審核,給予理賠。
但在日常實踐中,類似吳先生碰到的對方不配合
保險公司理賠的情況并不少。 對此,有些
保險公司采取了相對靈活的
保險理賠辦法,若被
保險人單方面提供的材料齊全,
保險公司可以對被
保險人進行預賠,預賠的數額依據是發票和
保險合同條款的約定,并不存在預賠會“縮水”的情況。車主在選擇
保險公司時,可以選擇有類似預賠服務的
保險公司。
綜上所述,關于
交通事故責任方失蹤怎么辦,我們要注意,我們是可以提出訴訟的,要求對方進行賠付。當然,我們要注意,一定要保存好相關的證據。另外,如果是屬于
保險公司的賠付范圍之內的,我們可以直接向
保險公司索要賠付,希望上面的內容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