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業單位聘用
合同是否適用《勞動
合同法》
1、實踐中事業單位人員的構成是由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實行聘用制的人員;一般勞動者。由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不適用《勞動
合同法》,一般勞動者適用《勞動
合同法》,實行聘用制的人員部分適用。
2、《勞動
合同法》"附則"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
執行。”"將實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員”"交由“"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來"來決定,部分適用于事業單位,擴大了調整范圍。
二、事業單位聘用的概念
事業單位聘用制,即事業單位與職工通過簽訂聘用
合同,確定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其基本特征是科學設崗、平等競爭、全員聘用、嚴格考核、
合同管理。
三、《勞動
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1、《勞動
合同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依照本法
執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幾類不適用的人有:
(1)公務員、
執行公務員制度的勞動者;
(2)現役軍人;
(3)農村勞動者(鄉鎮企業職工和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除外);
(4)家庭保姆。
綜上所述,就是我們對事業單位聘用
合同《勞動
合同法》適用嗎?這個問題的解答,事業單位作為國家管理的工作單位,有其自己的管理體系,事業單位的聘用
合同同樣具有保護勞動者權益的作用。不會比一般的勞動
合同要求少,所以必須要適用《勞動
合同法》。更多法律知識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