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標 評 審 代 理 委 托 書 (樣式)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職務: 受托人: 委托人是 國家/地區的公民/法人,現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理對第 類 第 號
商標進行如下“√”評審事宜: □駁回
商標注冊申請復審案 □
商標異議復審案 □撤銷注冊
商標復審案 □注冊
商標爭議裁定案 受托人代理上述評審事宜的權限為: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和《
商標評審規則》規定的本案有關評審活動。委托人特別聲明包括下列第 項權限:① 承認對方評審請求② 放棄或者變更評審請求③ 撤回
商標評審申請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填寫本委托書時請認真閱讀背面的說明。附:
商標代理組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說明:1.
商標代理委托書須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并注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后為有效。2. 委托授權的
商標代理權限未經特別聲明的均為一般代理,即不包括
商標代理組織代為①承認對方評審請求;②放棄或者變更評審請求;③撤回評審申請。如包括前述某項或多項權限,應在指定的空格內填寫上述權限的相應序號;否則,視為不包括上述權限。3. 委托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填寫有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欄目,并應在委托人簽字蓋章處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4.
商標代理權限發生變更或者解除
商標代理關系的,委托人應當書面告知
商標評審委員會。5. 此委托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的
商標代理組織提交給
商標評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