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無法獲得所有應得的
交通事故賠償的情況有不少,其中很多都是因為肇事方沒有財產可供
執行所導致的。而
交通事故財產
保全可以幫助受害人更有效地獲得賠償。那么,
交通事故什么時候申請財產
保全呢?下文是我們為您做的詳細介紹。
一、
交通事故什么時候申請財產
保全
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實施條例來看,并沒有賦予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采取財產
保全的權力。交警部門在處理
交通事故過程中,扣留肇事車輛只能是為進行檢驗和鑒定,完成后應在5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肇事車輛。而有的肇事者取回肇事車輛后就對事故的處理以及受害人的賠償持消極心態,甚至杳無音訊。
所以,被害人一方應當在交警部門作出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但是還沒有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的時候,及時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
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車輛。
而在民事糾紛中,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了訴訟
保全或訴前
保全,但訴訟
保全只能是當事人提
起訴訟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請;訴前
保全雖可在
起訴前申請,但必須要提供擔保并在采取訴前
保全措施后的15日內
起訴,否則法院將會依法解除。
二、
交通事故如何申請財產
保全
比較重大的
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夠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賠償是受害者一方最關心的問題,而
保全事故車輛是保證受害者一方能夠最終得到賠償的一個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
訴前財產
保全要向事故車輛扣留地的法院提出。以山東為例,向法院申請訴前
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訴前財產
保全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請人與受害人的關系證明;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事故車輛的權屬證明;
5、《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6、等值的擔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財產作為擔保要求他人寫的擔保書。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親屬要求
保全肇事車輛,往往受害人正在搶救或治療過程中,相關的損失無法計算,向法院
起訴同時申請訴訟
保全的話,由于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立案條件;申請訴前
保全的話,同樣還會面臨要求
保全的數額無法確定的問題。
因此,當事人要申請
交通事故財產
保全,應注意:
1、千萬不能超過期限,一接到車輛技術檢驗報告,就應當向法院申請訴前
保全,并提供擔保,3天內必須要求法院作出裁定并送達給交警部門將車查封,避免交警將放車單開出。
2、訴前
保全的數額必須適當,
保全數額過低,對方可以交納
保全數額相同的保證金后解除對事故車的查封,如果事故車價值較高,則申請人的權利很難保障;
保全數額過高,也不合適,會多交
保全費。
3、準備好符合法院要求的擔保財產及相關手續。法院要求提供的擔保財產形式不一定相同,有的法院可以用本地
房產證、行車證擔保,有的要求現金擔保,還有的要求擔保公司擔保,一定要提前咨詢清楚,以免措手不及。
4、在訴前
保全裁定作出后15日內必須向法院
起訴,即便受害人仍然住院治療,沒有最終康復,也應當盡快
起訴,否則,法院會解除查封,前功盡棄。
5、在
起訴狀中訴訟請求部分,一定要寫上要求對方承擔訴前
保全費,如果不寫清楚,法院判決中可能不予處理,增加訴累。
實踐中,在遭遇
交通事故后,作為受害方,您通過在向對方索賠時,如果擔心對方沒有財產可供賠償,或者是擔心對方會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是拒絕賠償時,不妨提
起訴訟,并向法院申請
交通事故財產
保全。而申請財產
保全一定要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