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
商標是什么意思?申請有什么條件 一、什么是集體
商標
集體
商標(COLLECTIVE MARK),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在有些國家,也可能由一些企業的聯合會作為代表去注冊,有時由領導這些企業的政府機關代行注冊。集體
商標的作用是向用戶表明使用該
商標的企業具有共同的特點。一個使用著集體
商標的企業,有權同時使用自己獨占的其他
商標。我國、美國、多數大陸法系的西方國家、一些東歐的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的
商標法中,都有給予集體
商標以注冊保護的規定。
二、集體
商標的申請
1、申請資格
根據《
商標法》第三條、《集體
商標、證明
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1998年12日第一次修訂版)第二條的規定,國內申請集體
商標的
商標注冊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范圍為:“工商業團體、協會或者其他集體組織”
2、申請集體
商標應具體的條件
應具備的條件為:
A、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該企業或事業單位應為某一組織,可以是工業的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或個體經營者;
B、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的依法登記注冊的批準文件;
C、必須制定所申請集體
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3、申請集體
商標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
商標局的
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4、申請集體
商標步驟
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準備申請書件→在
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窗口繳納
商標注冊規費→三個月左右
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序)。
以上就是我們為您解答的集體
商標是什么意思這個問題的答案。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集體
商標不是單獨的品牌使用人申請的,它的申請主體為某個商業團體或者行業協會這樣子的組織,像我們所熟知的長白山人參、五常大米等
商標都屬于集體
商標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