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求
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雙方都同意
離婚,但是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存在爭議的,只能去法院
起訴離婚。但是當事人必須選擇一個正確的法院,才能提起
離婚訴訟。那哪個法院
起訴離婚?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哪個法院
起訴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
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
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于住所地的法院
管轄。
二、如何確定
離婚案件的
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原告就被告的原則,
離婚案件一般都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
管轄,但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下列
離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
管轄: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蹤的
如魏男戶口在A地,馮女的戶口在B地,雙方經登記結婚,婚后魏男生活在A地,馮女一日突然失蹤,雖經魏男苦苦查找,但仍未發現馮女的蹤影,魏男無奈向法院提出
離婚訴請,則本案有
管轄權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無
管轄權。
2、一方或雙方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
(1)如魏男戶口在A地,馮女的戶口在B地,雙方經登記結婚,婚后魏男居住在A地,馮女因觸犯法律而被判處有徒刑3年而被監禁在某監獄C地,現魏男想提出
離婚訴訟,則本案有
管轄權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沒有
管轄權;
(2)如魏男戶口在A地,馮女的戶口在B地,雙方經登記結婚,魏男、馮女因觸犯法律而雙雙入獄,分別被判處有徒刑5年、4年,魏男被監禁在某監獄C地,馮女被監禁在某某監獄D地,現魏男想提出
離婚訴訟,若馮女被監禁時間未達到一年,則本案有
管轄權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沒有
管轄權;
(3)如魏男戶口在A地,馮女的戶口在B地,雙方經登記結婚,魏男、馮女因觸犯法律而雙雙入獄,分別被判處有徒刑5年、4年,魏男被監禁在某監獄C地,馮女被監禁在某某監獄D地,現魏男想提出
離婚訴訟,若馮女被監禁時間達到一年以上,則本案有
管轄權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法院沒有
管轄權。
3、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
離婚訴訟,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的
如魏男與馮女系夫妻,魏男為非軍人,魏男的戶籍在A地,馮女是現役軍人,且馮女為非文職軍人,在B地工作,若現魏男欲提出
離婚,則有
管轄的法院是A地的法院,而B地法院沒有
管轄權。
夫妻
離婚要是能夠協商一致的,當然是最好的,畢竟協議
離婚對雙方當事人比較好。而要是無法協議
離婚的話,就只能通過向法院
起訴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此時就會涉及到哪個法院
起訴離婚的問題,上文已經進行了講解,但愿能幫助你解決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