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的法律風險有哪些,該怎么預防? 一、受讓人資金不到位的法律風險:
也就是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后,出讓方履行了出讓
股權、辦理
股權變更義務,受讓人成為了出讓方的合法股東,并開始行使股東權力甚至是控
股權。但受讓方應當繳納的
股權受讓款未及時繳納或僅部分繳納。這種情況下,出讓方有可能根本達不到當初出讓
股權的目的。甚至還有可能被受讓方將原公司的資金、資產掏空。致使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受到巨大損害。
防范建議:
1、對受讓人或受讓公司資質及資信狀況作必要的調查;
2、附加相應付款條件,或由受讓方或第三方提供擔保;
3、按資金到位情況逐步辦理
股權變動手續;
4、在受讓人資金全部到位之后,再去辦理
股權工商變更登記。
二、出讓方一股多讓的法律風險
這種情況在實踐中也有發生。即出讓方因資金缺口大或企業資不抵債嚴重,為了騙取他人資金,以企業
股權為誘餌,在受讓方對該企業未作充分了解的情況下,通過簽署
股權轉讓協議的方式先行套取受讓方的部分資金或定金,達到其金蟬脫殼的目的。這種
股權轉讓一般都無法辦理
股權變動,受讓方很難成為真正的股東。
防范建議:
1、受讓資金交第三方托管;
2、要求出讓方出具股東會議決議;
3、在
股權變更登記之后才同意放款。
三、受讓方或出讓方主體資格不符的法律風險與防范:
股權轉讓的法律風險,有時不一定發生在轉讓過程中,有可能
股權轉讓伊始這種情況就出現了。如受讓方或出讓方主體資格不符時。這種情況下,不僅
股權變動無法完成。而且
股權轉讓協議也可能是無效的。這種情況一旦發生,必然會導致糾紛的產生。因此在
股權轉讓中也要引起注意。
出讓方主體資格不符的情形:公司尚未成立時股東及
股權都尚不存在;
股權已失效時也無法達到
股權轉讓目的;此外,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中有特別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管的轉讓期限限制尚未解除的;以及隱名股東私自出讓
股權的等等;這些情況下,出讓方都是不能出讓其
股權的。
防范建議:
1、了解公司章程規定;
2、查閱公司出資證明,
股權證書;
3、查看目標公司股東股份協議。
4、了解公司注冊及經營狀況。
受讓方主體資格不符的情形:自然人不能作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從事營利活動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如果發生這些情況,也會導致
股權轉讓的失敗。
防范建議:
1、了解國家法律法規有無特別規定;
2、請專業人士指導。
此外如要轉讓公司
股權,還需了解清楚出讓方所屬公司的性質、股東構成、經營狀況、稅賦情況、資產抵押、經營策略、及有無貸款及對外擔保等事宜。在
股權轉讓協議中,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無論成功與否,都要對轉讓約定責任的承擔。對于這些關于
股權轉讓的法律風險與防范技巧,如有不懂,可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