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夫妻的房屋,具體可以區分為夫妻共有的房屋和夫妻個人所有的房屋。在夫妻
離婚的時候,只能對其中屬于共有的房屋要求進行分割。而在此之前,就需要先對這樣的房屋作出認定才行。下面我們就來告訴您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認定。
一、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認定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于職工的勞動人事關系、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9、夫妻間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夫妻共有房屋怎么分割
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能夠區分成彼此獨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對房屋按份額直接進行分割。
2、房屋作價補償。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獨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權份額折成價款,由獨自取得所有權的人補償。
3、直接分割房屋與房屋作價補償相結合。這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①對房屋進行直接分割時,由于房屋結構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無法按各自擁有的所有權份額比例分配,對部分所有權份額作價補償。
②三個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時,房屋由兩個以上的共有人補償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額的價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變價分割。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可把房屋出售,賣得的價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權份額進行分配。
不管是對現金、存款還是房屋,只有認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那么在
離婚的時候才能要求進行分割。至于夫妻共有的房屋該怎么認定,我們就為您解答到此。而要是在這方面遇到了什么問題的話,可以先咨詢一下專業律師,然后再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