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
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一、
股權轉讓
違約
如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所設定的義務,或所作陳述與保證有任何不實,導致另一方收到損害的,
違約方應對守約方的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責任的范圍除了直接經濟損失外,還可以約定包括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因請求賠償而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等。重大
違約。特別指出協議中幾處關鍵的條款,如違反這些條款,視為重大
違約。發生重大
違約的,
違約方除承擔賠償責任外,還應承擔特定數額的
違約金,此外還可考慮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
合同等。
二、
股權轉讓協議有哪些注意條款?
1、知情條款
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在簽訂本協議時,受讓方已經對擬轉讓
股權所屬的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重大
合同、重大訴訟、對外
債權債務、公司內部的管理規范及公司章程等信息已經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礎上自愿受讓有關
股權。該條款的重要性在于說明
股權轉讓是雙方(特別是受讓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如果事后受讓方以不知道公司某些重大事實為由主張轉讓方欺詐等,就是站不住腳的。
2、保證條款
股權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這是指擬出讓的
股權是轉讓方合法取得的完整權利,
股權上沒有設定任何擔保(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其他股東同意轉讓。
股權轉讓已經得到了其他股東的同意,或已解決股東優先購買權問題,不會因優先權問題導致
股權轉讓無效的后果。
公司財務狀況告知。轉讓方已向受讓方如實陳述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提供了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他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的資料。
重大
合同情況。轉讓方已向受讓方如實陳述了公司的重大
合同狀況,并提供了相應資料。
3、優先權條款
公司其他股東對
股權轉讓的優先購買權是法定的權利,不能剝奪,不能回避。如果
股權是轉讓給公司外部的非股東第三人,那么優先權條款就非常重要,關系到
股權轉讓協議的有效問題。
股權轉讓
違約等相關問題如上所述。在進行
股權轉讓的時候主要存在著幾種
違約行為,如一方拒絕付款等。這個時候我們
違約確保在有一方違反
合同的有關約定的時候可以有明確的證據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因此必須要在
股權轉讓協議里面明確約定雙方的
違約責任,具體的包括保證條款、知情條款以及優先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