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瀆職罪?
瀆職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國家賦予的職權或者不履行、不認真履行自己的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破壞了國家機關正?;顒拥男袨椤覚C關工作人員的瀆職行為危害極大,不僅僅表現在會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損失,而且損害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妨害了國家機關正常的工作和管理秩序,因此,刑法對此類犯罪專門規定了一章內容,對社會生活中最常見、多發的瀆職犯罪和在國家事務管理中負有重要職責部門的瀆職犯罪較為詳細地作了規定,主要包括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泄露國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放縱走私罪、環境監管失職罪、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等,具體列舉了三十余種瀆職犯罪的具體行為。打擊這類犯罪,對保證國家機關的正常、高效的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在瀆職罪一章中,既有針對具體機關、部門的具體瀆職行為的專門規定,也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一般規定。在實踐中,對于瀆職犯罪,刑法有專門條文規定的,應當運用專門規定,對于刑法沒有專門對應的規定的,符合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犯罪的特征的,應當適用關于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的有關規定。 瀆職犯罪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瀆職罪是懲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職責行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構成此類犯罪,其他人員不能構成。 二是這類犯罪在實踐中都是具體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國家權力或者不履行、不認真履行國家權力的違反自己職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