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錄員工后,都會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互了解的時期,勞動者也可以在試用期內(nèi)考察用人單位。那試用期能解除勞動
合同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試用期后,勞動
合同期限是否包含試用期?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試用期能解除勞動
合同嗎
在試用期中,除非勞動者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
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
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
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
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勞動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單位需要在試用期與勞動者解除勞動
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二、勞動
合同期限是否包含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
合同期限內(nèi)。
勞動
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
合同期限。
現(xiàn)實生活中,有些用人單位往往對于試用期內(nèi)的勞動者不簽訂正式的勞動
合同,而經(jīng)常會等到勞動者“轉正”以后,再簽訂勞動
合同。
首先,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其次,即使在試用期內(nèi)不簽訂勞動
合同,試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計入勞動
合同期限內(nèi)的。
試用期內(nèi)如果勞動者要辭職的話,應當提前3天通知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
合同,必須是上面介紹的8中情況。勞動者如果在試用期遇到被用人單位隨意辭退的情形,此時單位的行為構成了違法,那么勞動者就可以依法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因此,在試用期能解除勞動
合同,但此時也是需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進行操作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