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控告的流程主要分為四個階段:(一)受理、立案階段 受理階段:分別是受理中心審核材料是否受理,案審中心隊長蓋章同意受理。立案階段需經以下程序:案審中心隊長蓋章同意受理后,轉交辦案大隊隊長簽字,再提齊市局主管副局長簽字后方可立案。(二)
拘留、
逮捕階段 在刑事立案后,公安機關即實施抓捕行動,并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
拘留,最長在刑事
拘留37天內,提請檢察院批準
逮捕。(三)審查
起訴階段 該階段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
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
起訴或者撤銷案件。這一階段對案件的影響也是非同小可,犯罪嫌疑人是否進入審判階段,審查
起訴有一票否決權。律師在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如下:申訴、控告;與公訴科溝通;必要時,補充證據。(四)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
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南京德本律師事務所商業秘密維權團隊在這一階段的工作如下:申訴、控告;與刑庭溝通;配合調查;必要時,根據案件進展情況補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