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案件可以發回重審幾次民事訴訟案件是法院所有案件類型中所占比例最高的一類案件,因為民法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糾紛都涉及到民事糾紛。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兩審終審制原則,因此很多民事案件在二審時都會發回重審,下面我們就為您解答民事訴訟案件可以發回重審幾次。一、民事訴訟案件可以發回重審幾次事實方面的問題,可以發會重審一次,如果是程序問題,沒有次數限制。 二、民事訴訟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發回重審和指令
再審有關問題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對人民法院將民事案件發回重審和指令
再審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1、第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將案件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的,對同一案件,只能發回重審一次。第一審人民法院重審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仍有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查清事實后依法改判。 2、第二條,各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同一案件進行
再審的,只能
再審一次。 上級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指令下級人民法院
再審的,只能指令
再審一次。上級人民法院認為下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
再審判決、裁定需要再次進行
再審的,上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提審。 上級人民法院因下級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而指令
再審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3、第三條,同一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對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一次。 前款所稱“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一次”不包括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
再審申請審查后用通知書駁回的情形。關于民事訴訟案件可以發回重審幾次問題的解答如上所述,民事訴訟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只有兩種,其中程序錯誤引起的發回重審案件不會有次數限制,對此法律有明確的法條進行規定,您可以閱讀上述法條就可以了解,民事訴訟案件發回重審的案件有很多,這也說明了現代人的法制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