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不夠賠償損失怎么辦 一、
違約金不夠賠償損失怎么辦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如果
合同雙方對
違約金有約定,按照
合同約定處理。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如果
合同雙方在
合同中沒有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金一般等于
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當事人既約定
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
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
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二、
合同違約應如何賠償
違約損害賠償在本質上是交換關系的反映。從等價交換的原則出發,一方
違約之后,應當賠償對方因
違約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1、賠償的范圍。損失一般包括財產的損毀、減少、滅失和為減少或者消除損失所支出的費用,以及
合同如能履行可以獲得的利益(在國際貨物買賣
合同中指的是利潤)。
(1)直接的損失:財產上的減少、毀損、滅失;
(2)間接的損失:可得利益而沒得到。
如:從國外進口的種子是假的,收獲時應收1000斤/畝,實收300斤/畝,受到700斤/畝的損失。
2、限制性條件。
(1)不得超過
違約方訂約時預見到的損失。確定賠償責任的界限,不在于區分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而在于當事人在訂立
合同時是否能預見到這種損失。也就是說,當事人一方
違約損失賠償責任的范圍,不得超過
違約方訂立
合同時應當預見到因
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因此,在訂立
合同時,如果一方認為對方一旦
違約將會給自己帶來非常嚴重的損失或在性質上異乎尋常的損失,必須在訂約時讓對方了解這一情況。否則,一旦對方
違約也可能以他在訂約時不能預見到
違約會造成如此嚴重的損失而拒絕賠償。《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
合同公釣》對此有類似規定。
(2)遭受損害的一方有義務采取措施來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如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
違約方承擔。
實踐中
合同違約會造成對方的實際損失和期待利益損失,對于實際損失
違約方應予以賠償,而要是出現了
違約金不夠賠償損失的情況,則此時可以適當的提高
違約金的數額。但如果是
違約金過高的話,則也是可以請求適當降低
違約金數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