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交強險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
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
保險公司對每次
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
保險人在道路
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以上三項限額的20%計算。
二、交強險責任限額是如何確定的?
交強險實行的6萬元總責任限額方案是綜合考慮了賠償覆蓋面和消費者支付能力。交強險責任限額過低,將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責任限額過高將導致費率大幅度上漲,使消費者難以承受。根據數據分析,在6萬元總責任限額下可以解決大部分
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
交強險的目的是為
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賠償的渠道是多樣的,交強險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交強險實行6萬元的總責任限額,并不是說
交通事故受害人從所有渠道最多只能得到6萬元賠償。除交強險外,受害人還可通過其它方式得到賠償,如從商業三責險、人身意外
保險、健康
保險等均可獲得賠償。除此之外,
交通事故受害人還可根據受害程度,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致害人給予更高的賠償。
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購買交強險后,還可根據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強險基礎之上同時購買商業三責險作為補充。
三、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否夠用?
交通事故中
醫療搶救費用問題一直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保監會在確定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的過程中,對
保險業
交通事故醫療賠款數據進行了深入分析,廣泛征求了包括醫學專家在內的社會各界的意見。目前8000元的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能滿足一般
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需要,能為大多數
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保障。對于重大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搶救費用,當搶救費用超過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時,根據《條例》規定,由道路
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基金(以下簡稱救助
基金)墊付,故不會出現因
醫療搶救費用不足而耽誤救治問題。受害人得到搶救后,同時可以獲得死亡傷殘賠償。交強險制度和救助
基金制度是一個完整的保障體系,可以使道路
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時得到救助和賠償。
四、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責任限額
(一)被
保險機動車在道路
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二)被
保險機動車在道路
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