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可以委托代理機構或有關人員,定期查看
專利公報,一旦發現有與本企業相似的外觀設計被授權,即可采取主動行動,向
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其無效。
2.企業可以通過研究
專利公報,了解有關企業和有關產品的最新研發動態,以利于本企業新產品開發計劃的制定,避免重復研究,減少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
3.對于已有
專利技術進行二次開發,既包括功能完善,也包括產品外觀造型的再設計。從我國
專利轉化成生產力的比例來看,
專利技術的市場化還很不夠,這有多方面的原因,原因之一即在于有些
專利技術很好,但其外觀造型差,人機工學原理應用不良,從而限制了其在市場上的推廣應用。在我國,通常情況下工程師更注重技術本身,而產品的設計還需要工業設計師的配合,市場需要既有良好性能又有美好外觀的實用的新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