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險報銷比例是多少一、意外傷害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1、第一級(100%賠付):雙目永久完全失明的;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2、第二級(75%):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關節中的兩個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十手指缺失的。
3、第三級(50%):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雙耳聽覺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十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十足趾缺失的。
4、第四級(30%):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關節中,有二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二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 ;一下肢永久縮短 5 公分以上的;語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十足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5、第五級(20%):一上肢三大關節中,有一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一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兩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兩眼眼瞼顯著缺失的;一耳聽覺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鼻部缺損且嗅覺機能遺存顯著障礙的。
6、第六級(15%):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個或三個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個或三個以上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一足五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7、第七級(10%):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無名指和小指中有二個或二個以上手指缺失;一手拇指及食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上述所謂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發生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后,機能仍然完全喪失,但眼球摘除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二、意外傷害事故燒燙傷
保險金給付比例
燒燙傷部位:
1、頭部:足 2%但少于 5%,賠付50%;足 5%但少于 8%,賠付75%; 不少于 8%,賠付100%
2、軀干及四肢:足 10%但少于 15%,賠付50%;足 15%但少于 20%,賠付75%;不少于 20% ,賠付100%
綜上所述,意外傷害險報銷比例是固定的,根據不同的情況比例也有所變化。其中主要在于對于意外傷害程度的認定,以及意外傷害的身體部位的不同,對于傷害險的報銷比例也是不同的。在受到意外傷害需要
保險報銷時,要注意自身受傷情況的認定,根據上述規定進行計算,避免出現計算錯誤,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