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生活中,期房買賣屢見不鮮,很多房地產開發商由于資金等問題需要先出售還沒有修建的房屋來籌資建房,這種行為活躍了房地產市場,與此同時也增加了購房者買房的風險。而在購買了期房之后,也是可以進行轉讓的,期房的轉讓方式包括幾種呢?我們為你做分析解答。
一、期房的轉讓方式包括幾種
通常來說,有以下三種方式進行轉讓:
1、 認購
合同轉讓。這是投資購房者的常用方式,這種交易方式一般是買房者先行訂購,簽訂認購書,然后將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掛牌出售,將其訂購該房屋的購買權轉讓給想要買房的人。認購
合同的轉讓方式大多是買賣雙方簽訂協議書,約定好轉讓價及其他相關條件后,雙方前往發展商處變更認購方的名字,待發展商與新購房者簽訂預售
合同后由中介公司將轉讓價款支付給先行認購的一方。
2、 重簽預售
合同。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交了首付又急需用錢的購房者身上,購房者支付首付款,已經與發展商簽訂預售
合同,再與新的購房者簽訂轉讓房屋的協議書,經過開發商的同意并且去交易中心取消登記,由新購房者與發展商簽訂新的預售
合同,將新的預售
合同送往交易中心備案登記。
3、 取得產權證后交易。購房者買下房子簽訂好預售
合同,再將房子出售給其他人的,可以與新購房者簽訂出售協議書,雙方的協議書經公證處公證,等產權證辦出以后雙方再進行交易。
二、轉讓期房要注意什么
期房轉讓
合同是有效的,只不過不能辦理預告登記手續而已。在轉讓期房是要注意以下問題:
1、并不是經過公證的買賣
合同賣房者就不會
違約。
對房屋買賣
合同進行公證必須提供房地產權證原件,由于期房還未取得產證,所以公證處不會對上下家簽訂的期房買賣
合同進行公證。
有的人于是想到律師事務所讓律師進行見證,其實,無論公證還是律師見證,都僅針對
合同內容是否違法、是否符合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進行證明,不可能涉及
合同將來的履行情況。任何
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律師見證都不能保證對方將來不會
違約。
2、
違約并不是只需按買賣
合同約定的
違約金進行賠償。
買賣
合同的
違約金是指在任一方
違約時向另一方承擔的
違約責任,但
違約責任并不以
違約金為限,守約方還可以要求繼續履行
合同。
違約方
違約時,并不是付了
違約金就可以了。守約方可以要求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也可以同時要求
違約方繼續履行
合同也就是繼續交易,因為繼續履行
合同也是一個很重要的
違約責任。
就期房而言,相信您都不會覺得陌生。雖然此時因為無法辦理
房產證而導致不能享有期房的所有權,但因
房產買賣而建立的債權,其實是可以進行轉讓的。而關于期房的轉讓方式分為了三種,各位可以在上文中進行詳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