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執行期有多長時間?民事訴訟
執行期有多長時間
申請
執行的期限從判決生效(一般收到判決書后10~15日生效)后的2年內,申請
執行后,經過
執行(含強制
執行)后都未履行清楚判決賠償義務的,債權人知道債務人(被
執行人)有財產的,可以隨時通知法院去
執行,每次
執行不到財物都可對被
執行人采取15日內行政
拘留,每年可
執行多次相應也可行政
拘留多次。如果不出現終結
執行情況的,履行一輩子,死亡后都得以名下
遺產折抵。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作為被
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
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
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
執行員
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
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
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
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
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
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
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
遺產可供
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
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
執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條 中止和終結
執行的裁定,送達當事人后立即生效。
以上便是與民事訴訟
執行期有多長時間相關的法條,通過閱讀以上不難看出如果被
執行人一時間沒有財產那么
執行也可以不終結,當申請人發現被申請人有可供
執行的財產的時候隨時都可以申請法院
執行,直至被申請人死亡,還將用其
遺產償還對應的債務??梢娨话銇碚f
執行期間是兩年,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況,
執行的時間是可以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