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對方造假“債務”怎么辦?
造“假債務”也是
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比如,原先父母贈與購房款,現在補寫一張“欠條”企圖變成借貸關系;自己股市中的錢說是替他人炒股的資金;甚至直接找親朋偽造欠條。擔心對方造假,是
離婚訴訟中當事人最大的顧慮之一。其實,您也不必過于擔心。法院有一定的訴訟規則,“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離婚訴訟中,對方隱匿財產怎么辦?
防止對方隱匿財產,應當提前準備。比如,在
起訴前,就將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收集好,或請朋友做見證證言,兼采用影像取證技術。另外,對于銀行存款、
股票等,可以在
起訴同時申請法院調查或律師出具調查令調查,一旦查出財產下落,可以視情況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等。
離婚訴訟中,雙方都要房子怎么辦?
(一)孩子歸誰撫養。一般情況下,孩子歸誰撫養,房子判歸誰的可能性會較大;
(二)照顧無過錯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惡習,即有重婚、
同居、暴力、遺棄或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考慮無過錯方的利益,法院會酌情考慮無過錯方的權益。
(三)如果雙方條件相同,又沒有孩子,法院還可能采用競價方式解決房屋歸屬,即把房屋判給出價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價款。
七、
離婚訴訟中,雙方都要孩子怎么辦?
如果孩子十周歲,一般聽取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不滿十周歲,幼兒期內的孩子,一般情況下判歸母方的可能性較大。除此之外,法院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思想品質、孩子一慣的生活環境等情況,以“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酌情判決。
八、
離婚訴訟中,對方不讓見孩子怎么辦?
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
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但在實際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視權,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未果,可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目前,已有強制
執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強制
執行一般只會采取排除妨礙措施,而不會對孩子的人身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