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
婚外情行為的話,此時另一方是可以要求
離婚的。
起訴到法院之后,也想知道一方有
婚外情法院一定判決
離婚嗎?對此,我們收集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一方有
婚外情法院一定判決
離婚嗎
存在
婚外情但法院并非一定就判決
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因此,法院判決
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據《婚姻法》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實踐中,因夫妻間存在
婚外情起訴至法院,法院是依據下列標準來判決是否
離婚:(一)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審判實務中,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
離婚的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及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判斷。(二)須經法院調解仍無效。對于調解無效,一方仍堅持已見或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則應視為
離婚條件已基本成就。由此可見,單純的
婚外情,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其程度是否達到法定的
離婚條件,必須符合“重婚”或“與他人
同居”的條件才有可能判決
離婚。
二、有
婚外情法院是否一定判決賠償?
我國新修改的婚姻法對過錯賠償做出了明確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但并非只要是
婚外情導致的
離婚,有
婚外情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擔賠償責任。
婚外情獲賠的情形只限夫妻一方與他人重婚和與他人
同居兩種情形。所謂
同居,必須是持續一段時間的共
同居住。嫖娼、一夜情、通奸都不符
合同居的范疇。即使是收集到了對方有過錯的證據,賠償的數量、如何賠償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權力。當然,在是否予以賠償的衡量上,法官會考慮到經濟因素、感情因素、訴訟因素等多方面的因素,從而綜合考量是否應當對無
婚外情一方予以賠償的問題。按照規定一方有
婚外情行為的,并不屬于法律中規定的法定過錯行為,因此就算
起訴到法院的,有
婚外情法院也不一定就會判決夫妻
離婚,需要有證據證明夫妻之間確已感情破裂了的,那么才會作出
離婚判決。不過在
起訴離婚的過程中,當事人也是有可能以調解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