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新客戶或沒有把握的老客戶,無論是代銷或賒銷,交易的金額都不宜過大。
2、貨、款無歸的風險有時是由推銷人員造成的。有些推銷人員惟恐產品賣不出去(特別是在市場上處于弱勢的產品),因此在對客戶信用狀況沒有把握的情況下,就采用代銷或賒銷方式,結果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為避免發生這種情況,可以在企業與銷售人員之間實行“買賣制”,即企業按照100%的回款標準向銷售人員收取貨款,客戶的貨款由銷售人員負責收醛?這種辦法把貨、款無歸的風險責任落實到銷售人員身上,銷售人員在向有一定風險的客戶供貨時就會三思而后行。
3、 催款人員的精神狀態是非常重要的。還有的收款人員認為催收太緊會使對方不愉快,影響以后的交易。如果這樣認為,你不但永遠收不到貨款,而且也保不住以后的交易。客戶所欠貨款越多,支付越困難,越容易轉向他方(第三方)購買,你就越不能穩住這一客戶,所以還是加緊催收才是上策。
4、為預防客戶拖欠貨款,在交易當時就要規定清楚交易條件,尤其是對收款日期要作沒有任何彈性的規定。
5、交易達成之后,要經常觀察客戶的經營狀況,及時察覺其異動。如果客戶出現異常的變化,一般事先會有一些征兆出現,如進貨額突然減少,處理并不滯銷的庫存商品,拖延付款,客戶單位的員工辭職者突然增多,老板插手毫不相干的事業或整天沉溺于聲色之中。
6、到了
合同規定的收款日,上門的時間一定要提早,這是收款的一個訣竅。否則客戶有時還會反咬一口,說我等了你好久,你沒來,我要去做其他更要緊的事,你就無話好說。登門催款時,不要看到客戶處有另外的客人就走開,一定要說明來意,專門在旁邊等候,這本身就是一種很有效的催款方式。